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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不报,无功不受禄,我也不能平白无故,拿小姐的银子。”

    谢明枝没想到,她都如此隐藏身份,还是被挖出来,还被他退回银钱,她此刻只想捂着脸,半句话都说不出来。

    “卫公子,你不必有心理负担,我只是爱才惜才,不愿美玉埋没田间,你有本事有大好前程,早晚能位极人臣,不过一百两银子,你现在正是用钱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卫凌摇摇头:“正是小姐看好我,帮了我,我才更要靠自己,若是连上京的钱都挣不出来,还谈什么位极人臣的事,我是男人,有手有脚,自己能挣,不能受小姐的嗟来之食。”

    谢明枝有些尴尬,更有些无奈,卫凌,是自尊心这么高的人吗?

    讪讪的拿回那银票,在谢明枝手里,简直要成了烫手山芋,真是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。

    “还有一件事。”他从袖口掏了半天,手都在抖动,半晌,掏出一个荷包,荷包灰扑扑的,有些简陋:“这个,是还给小姐的。”

    还给她?谢明枝不解。

    “前些日子,小姐的马惊了,不是救了一个孩子?那孩子病的太重,小姐的金钗给那孩子抵了药钱,我实在寻不到一模一样的还给小姐,只能打了个镯子,也不知小姐,喜不喜欢。”

    他局促的手脚都不知放在哪,将荷包推过去,手就在桌案下,一直不停的搓着手心,垂着头,连看都不看看谢明枝。

    荷包里,是一支绞丝镯,绿珠凑过去看,撇撇嘴,这绞丝镯是把金子拉成金线,拧在一起的,其实金子没多少,份量很轻,上头坠了一圈小米珠,倒是有趣,但远不如世子送来的那些首饰精致。

    谢明枝凝视这只镯子:“那日救下惊马的,是你?”

    卫凌嗯了一声,神情不安。

    “既你也救了我一回,为何还要还我银子,你就这么,不想欠我的,要跟我两清?”

    她欠他的,对他的愧疚,上辈子都还不清,这辈子,竟也不肯接受她的好意,她没有别的目的,不过是想他过得好些,顺遂些,为何,就不肯让她还他的恩。

    “不是的,明,谢小姐,我不是那个意思,我只是觉得,那金钗很衬你,我寻不到合适的还你,我只是,只想……”

    只是想留些东西在她身边,她已罗敷有夫,嫁的还是皇亲国戚,他这辈子都没机会,却暗搓搓的,只想离她近一些,更近一些,哪怕只是他送的东西。

    她若能有一分喜欢,能留在身边,他就满足了。

    谢明枝笑笑:“开玩笑的,别往心里去,我跟卫公子是朋友,朋友送的,我自然喜欢。”

    她将那只手镯戴在腕上,摇了摇,上面的小米珠发出细小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好看吗?”谢明枝笑着问他。

    好看,好看的不得了,卫凌已经满足了,他的目光凝聚在她手腕上,除了那只金丝镯,她手腕上还有一只翠镯,水头十足没有杂质,翠的如同腕上挂了一抹竹叶,越发衬的她肌肤如奶油般的白。

    那只金子做的绞丝镯,因为工艺问题,显得灰扑扑的,上面的珍珠也小的出奇,这已经他能付钱找到最好的金银店打的了。

    卫凌垂眸,忽然对自己产生一股没由来的恨意,他知道,这是他的自尊。

    曾经他不为自己出身底层而烦恼,现在却恨,为何不早点长成,去拼去闯,闯下一份家业来,他也这不至于在她面前,觉得自卑。

    “雨停了。”谢明枝倚着栏杆,伸出手。

    乌云散去,微光乍现,她那翠镯隐入衣袖,只有那只金绞丝镯,在太阳下,也微微亮起一点光泽,它在她身上,就像他陪着她似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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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42章 谢家不愿女婿纳妾吗

    李从心烦意乱,因为谢重玉的打岔,他想找谢明枝问清楚这件事,就这么耽搁了。

    “那个卫凌不是你们家的下人,你竟也能放得下心?”李从在阴阳怪气。

    谢重玉嘿嘿一笑,完全没听出来:“小卫不是外人啊,他挺好的,今天我们家车夫得了风寒,他就自告奋勇来帮忙,教我们家重阳,束脩只要外面的一半不到,小卫真是好人,除了出身不太好,长得也好性格也好,没毛病。”

    李从听得眉心直跳。

    “小卫是好人,所以会护着小妹的,从兄,不会是那种男女七岁不同席的老古董吧。”谢重玉不理解。

    李周崇唐风,风气开放,未婚的男女,只要不是私相授受滚到一起有私情,适当的交往是允许的。

    李从有苦说不出,总不能跟谢重玉说,上辈子谢明枝是他的皇后,他一定会认为他疯了。

    谢重玉叫了酒,他并非是那种死读书,苦读书的类型,适当放松还是可以的,叫的酒是青梅酒,这种暴雨天气,喝一点度数低的暖暖身子,会很舒服。

    李从喝不下,只看着琥珀色的酒液发呆。

    喝了一点酒,谢重玉开始吐露心声,他对李从是一点防备也没有:“从兄不知道,我对妹妹的婚事一点都不满意。”

    李从心中意动,哦了一声,问此话怎讲。

    谢重玉叹气:“我们家的家世,不过是普通人家,从未盼着女儿高嫁,爹娘和我,不过想让妹妹平平安安,嫁个可心的,顺遂这一生。”

    哪怕仕途不顺,没什么大出息也无妨,像爹爹谢诚这样,一生没什么污点,爱妻子爱子女,是个耙耳朵就最好了,若无多姑娘那件事,爹爹就是最完美的丈夫,对女子来说,可多姑娘那件事也不能怪他,是那女人下药,把爹爹绑住强了。

    他这么辛苦的读书考功名,不就是为了撑起门楣,给弟弟妹妹们遮风挡雨吗,未来妹夫没出息也没关系,他这个大舅哥有出息就行了,提拔妹夫,妹夫靠着自己,更不敢对妹妹不好。

    现在,为家里遮风挡雨的却成了他柔弱可怜的妹妹,谢重玉心中满是愧疚。

    “这该死的选秀,为何非要在今年选,非要把我家枝儿的名字也写上,万恶的朝廷,就没想过老百姓的死活吗?”

    李从愕然,身体都僵了:“重玉为何这么说,选秀,不是好事吗,小官女儿也能鲤鱼跃龙门,麻雀变凤凰,这是光耀门楣的事,女子想要出头又不像男子,可以文举武举,便是抛头露面经商,商乃贱业。”

    谢重玉叹气:“从兄不知,我们家没那么有大志气,非要自家姑娘攀高枝,高枝哪是那么好攀的,自来姻缘讲究门当户对,便是女儿低嫁,也免不了被婆母立规矩,高嫁岂不更加艰难。”

    软饭不是那么好吃的,他宁愿自己攀高枝,伏低做小伺候丈人家,也不愿妹妹去受这个苦。

    李从已经完全呆滞,上辈子他有将近十年在外面,不在元京,只是知道这个这个大舅哥很整齐,被安亲王榜下捉婿,一路步步高升,他越来越看重谢明枝,不仅仅是谢明枝自身出色,还有谢家在朝堂崭露头角的缘故。

    谢明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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